字形和抽象外形的區別

漢字字符有字形、字音、字義三個要素。一般來講,一個字符是一個沒有具體形狀的抽象個體。在電腦系統中,用字符和它的數值表現-編碼字符,來表示一個編碼字符集合(CCS)。編碼字符集實際上是將一個抽象字符集映射到一個數值集。字型是字符的視覺表達。字符到字型的對應往往不是一對一的,一個字符可以對應多個字型,特別是有異體字的漢字。

古時候,「文」、「字」各有不同之定義 -「獨體為文、合體為字」。所謂「文」是指漢字中最初造字時每個不同的單體,包括「象形」和「指事」(又稱為「抽象的象形」) ,是組成漢字最基本的完整個體。根據統計,以形為主的文約有三百三十個,以聲為主的文約有八百 七十個,再加上六書中的「會意」、「形聲」、「轉注」和「假借」四種方式,從而孳生出許許多多漢字。

表示特定書寫系統的字符集的抽象字符的標準稱為表現形式。不同國家有不同的表現形式,而在不同的電腦系統中,一個內碼可表示不同的字符,因此,發展一套統一的ISO/IEC 10646 十分必要和重要。